2025年乡村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要达62%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2-02-17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指标中提出,到2025年,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从2020年的60.4%提升到6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20年60%提升到64%。
规划提出,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加强农业基础理论、科研基础设施、定位观测体系、资源生态监测系统建设。聚焦基础前沿重点领域,加快突破一批重大理论和工具方法。聚焦生物育种、耕地质量、智慧农业、农业机械设备、农业绿色投入品等关键领域,加快研发与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加快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气象环境成因、传播机理、致病机制研究,提升农业重大风险防控和产业安全保障能力。
规划要求,推进农村创业创新。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工商业主等返乡入乡创业,鼓励能工巧匠和“田秀才”“土专家”等乡村能人在乡创业。依托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相关培训机构,让有意愿的创业创新人员参加创业创新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规划明确,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把耕读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支持县城职业中学等学校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试办社区学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
规划提出,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立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农民终身学习。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作用,引导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推进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深化农业职业教育改革,扩大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招收农民学员规模。健全完善农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定向培养一批农村高层次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百万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行动,推介100所涉农人才培养优质院校,培育300万名高素质农民,每年培训2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规划提出,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加强农业基础理论、科研基础设施、定位观测体系、资源生态监测系统建设。聚焦基础前沿重点领域,加快突破一批重大理论和工具方法。聚焦生物育种、耕地质量、智慧农业、农业机械设备、农业绿色投入品等关键领域,加快研发与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加快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气象环境成因、传播机理、致病机制研究,提升农业重大风险防控和产业安全保障能力。
规划要求,推进农村创业创新。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工商业主等返乡入乡创业,鼓励能工巧匠和“田秀才”“土专家”等乡村能人在乡创业。依托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相关培训机构,让有意愿的创业创新人员参加创业创新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规划明确,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把耕读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支持县城职业中学等学校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试办社区学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
规划提出,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立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农民终身学习。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作用,引导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推进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深化农业职业教育改革,扩大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招收农民学员规模。健全完善农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定向培养一批农村高层次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百万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行动,推介100所涉农人才培养优质院校,培育300万名高素质农民,每年培训2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