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2020年8月份考后专次安排毕业申请的告知书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08-12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2020年8月份自考考后专次安排毕业申请、毕业审定及电子注册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本次申请毕业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时间说明
该批次自考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考毕业证书。
二、受理时间
2020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当地自学考试管理部门或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条件
考生需满足《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规定的要求,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在“https://zikao.hneao.cn/net/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申请后持相关材料到本人所选确认地点现场审核。不采用网上申请的考生也可以直接到考籍所在地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县区或主考学校)现场申请。考生需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申请成功后由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打印《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回执单》上的各项信息,所有信息必须是本人真实有效信息并与“自助服务系统”里的信息保持一致,核对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没有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审核)。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如仍存在错误将会影响如期毕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的通知》文件执行。自我鉴定日期填写2020年8月28日,思想品德鉴定日期填写2020年9月1日,县(市区)、助学机构(助学班)审查意见日期填写2020年9月8日,市州、主考学校(助学班)审核意见日期填写2020年9月10日。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登录“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专科毕业信息,打印并提交以下材料: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0年12月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不需要此项,不用验证,可以截图打印或直接打印网页)。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
学信网信息和毕业申请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因材料不齐全导致毕业审核无法通过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具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前务必先向市州或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多考籍号合并(包括外省转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
凡个人信息不全、错误的考生,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考生需在更改信息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一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五)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考生如有免考须在毕业申请(8月26日)前办理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免考课程未经终审(8月28日前)通过的不予认可。
(六)考生毕业申请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务必配合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2020年8月份自考考后专次安排毕业申请、毕业审定及电子注册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本次申请毕业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时间说明
该批次自考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考毕业证书。
二、受理时间
2020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当地自学考试管理部门或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条件
考生需满足《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规定的要求,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在“https://zikao.hneao.cn/net/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申请后持相关材料到本人所选确认地点现场审核。不采用网上申请的考生也可以直接到考籍所在地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县区或主考学校)现场申请。考生需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申请成功后由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打印《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回执单》上的各项信息,所有信息必须是本人真实有效信息并与“自助服务系统”里的信息保持一致,核对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没有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审核)。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如仍存在错误将会影响如期毕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的通知》文件执行。自我鉴定日期填写2020年8月28日,思想品德鉴定日期填写2020年9月1日,县(市区)、助学机构(助学班)审查意见日期填写2020年9月8日,市州、主考学校(助学班)审核意见日期填写2020年9月10日。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登录“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专科毕业信息,打印并提交以下材料: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0年12月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不需要此项,不用验证,可以截图打印或直接打印网页)。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
学信网信息和毕业申请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因材料不齐全导致毕业审核无法通过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具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前务必先向市州或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多考籍号合并(包括外省转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
凡个人信息不全、错误的考生,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考生需在更改信息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一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五)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考生如有免考须在毕业申请(8月26日)前办理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免考课程未经终审(8月28日前)通过的不予认可。
(六)考生毕业申请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务必配合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