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自考本科:学前教育《幼儿园课程》复习资料(二)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11-02
第二章 第一节 幼儿园课程目标的制定
(一)幼儿园课程目标是幼教工作者对幼儿在一定学习期限内的学习效果的预期。它是幼儿园教育目的的具体化。幼儿园课程目标的三大来源。儿童发展、社会生活和人类知识是制定课程目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课程目标的“来源”。 对教育目标体系中三大来源的信息进行筛选协调,筛选工作应该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可能性筛选”。 第二步,“价值性筛选”。(二)幼儿园课程目标的四个层次:1.幼儿园课程的总目标与课程领域目标;2.年龄阶段目标;3.单元目标;4.教育活动目标。
(三)、建立幼儿因课程目标体系,必须考虑的三个因素是:(1)学习主体的心理结构;(2)教育内容的范畴和结构;(3)学习者的心理发展水平。这三个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发展水平可以通过教育内容的深浅不同和发展要求的高低不一而间接反映出来,因此,这一因素隐藏在另外两个因素之中;任何内容领域的学习都应促进幼儿情感认知、动作、技能三种发展内容;同样这三方面发展,都要借助于学习内容才得以发展。这三个因素紧密结合,才可能形成合理的课程目标结构。
(四)幼儿园课程目标制定的原则及其涵义:1.整体性原则。幼儿园课程目标要尽量周全,指向幼儿的全面发展。这里的全面发展,不仅包括德、智、体、美各方面,而且,每一方面都尽量涵盖情感、认知、动作、技能等内容。 2.系统性原则。课程目标要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第一,阶段性目标之间要相互衔接,体现心理发展的渐进性。第二,下层目标和上层目标之间,局部目标和整体目标之间要协调一致。
3.可行性原则。课程目标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本地区、本幼儿园、本班儿童的实际,所定目标应该是幼儿能达到的。 4.时代性原则。课程目标应该体现时代性,要关注社会,关注社会发展,在了解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预测未来社会所需要的人才规格。 5.缺失优先原则。幼儿园总目标是一种理想目标,儿童现实的发展与这种理想目标之间必然存在差距。在制定地方课程纲要或本园课程时,特别要在课程目标中把儿童现实发展中不足的,但又是理想发展所必须的方面突出出来,并在课程的各个环节中给予特别的关注,以保障幼儿基本的学习权和发展权。 6.辩证性原则。课程目标的制定应该处处体现辩证的观点:不仅表现为协调社会要求、儿童需要和学科知识之间的关系,平衡情感、认知、动作技能之间的关系,也表现为处理好一些具体目标,尤其是社会性发展方面的目标上。
(五)幼儿园课程目标的表述:
1、表述的角度。一是从教师的角度表述;二是从幼儿的角度表述。
2、表述的性质。目标按其性质分为行为目标和表现性目标。行为目标指的是一种用可以具体观察或测量的幼儿行为来表示的对教育效果的预期(包括三个构成要素:核心的行为、行为产生的条件和行为表现标准)。表现性目标是一种非特定的、较广泛的目标,它描述的是学习者身心的一般变化。
(三)表述时应注意的问题。总目标只能原则性地指出目标的范围和方向;其余各层目标皆应是总目标的具体化;目标层次越低,表述应该越具体,越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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