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自考:教育管理《教育评估与督导》复习资料(一)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12-20
第一章 教育评估的涵义及历史
一、教育评估的概念
(一)教育评估的涵义
教育评估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标准,采取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对教育工作中的活动、人员、管理和条件的状态与绩效,进行质和量的价值判断。其本质特征是对教育教学活动的价值判断过程。
(二)教育评估与教育测量
教育评估是对教育活动、教育系统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对评估标准的参与回应,是定性的表述。
教育测量主要是定量地描述所要实现的教育目标或目标实现的程度,是对测量标准的参与回应,是数量化的表述。
教育评估的产生和发展与教育测量的产生和发展是分不开的;教育测量是教育评估的基础,而现代教育评估强调它包括了教育测量。
(三)教育评估与教育评比
教育评比是教育行政管理经常使用的一种传统的管理方法。教育评比的目的重在确定比较对象的优劣程度及其顺序名次,以利于实施选拔和奖惩;其依据的条例、准则、标准主观随意性强,多由管理者依据经验、权力和任务需要确定;方法上,评比项目的部分主要由经验而定,积分法多为单项分值相加。
教育评估的目的不仅是对对象优劣的比较,更本质的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判断;其功用也不仅是选拔和奖惩,更在于促进评估对象的改进和发展;评估标准以科学方法从量和质两方面对对象规定;评估方法不是简单的横比,而是多种科学评估手段技术的综合运用。
二、教育评估的目的与功能
(一)教育评估的目的
在一定意义上,确定目的就是选择功能。从评估功能作用的领域选择上确定其目的,可概括为四方面:
1.指导教学活动的目的
2.为生学习服务的目的
3.为服务的目的
4.为调查研究服务的目的
(二)教育评估的功能
教育评估的功能,是指教育评估活动本身所具有的能引起评估对象变化的功用和能力。
教育评估功能可概括为:导向、鉴定、激励、改进、反馈、管理、研究功能等。
导向功能,是指教育评估自身所具有的,引导评估对象朝预定目标前进的功用和能力。
鉴定功能,指教育评估对教育评估对象的目标性、合格与否、优劣程度、水平高低的判断确定的功用和能力。
激励功能,指教育评估能够使评估对象产生或形成逼近及实现预期目标而不断进取的内在动力的功用和能力。
改进功能,指教育评估活动内含的使评估对象反省自身状态、克服不足、促进发展、实现目标的功用和能力。
三、教育评估的产生与发展
(一)教育评估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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