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

2015年11月湖南省学位英语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5-09-09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最新通知,2015年11月湖南省学位英语考试时间为11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10月4日。
 
湘学位办〔2015〕33号 
关于做好2015年11月成人高等教育
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2015年下半年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定于11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进行,本次考试语种只有英语。为确保考生顺利报名及参考,现将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经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本科、网络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校(籍)生、应届毕业生和获得本科毕业证后一年内的成人教育毕业生(以下统称为成人教育本科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任何形式的往届毕业生,不准再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三)所有外省(市)各类教育机构的成人教育本科生申请参加我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须在当年的2月底(参加上半年考试)或7月底前(参加下半年考试)出具
所在省(市、区)的省级学位管理部门的委托函(附考生身份信息、报考语种、专业等信息),在我办备案后方可在我省报名考试。
(四)本省非在校的成人教育本科生需在省内异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须经申请学位授予学校同意,省学位办批准,并由申请学位授予学校将具体名单函告考点,考点方可接收其报名。任何考点不得私自接受外校考生的报名。对于擅自接受外校考生报名的考点,我办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点资格。
(五)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考点,其考生须到省学位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此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2015年9月14日-10月4日期间登录“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点击“学位考试”-“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考生入口)”,进入“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省级联考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见附件1)和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妥善保存注册的用户账户和密码。
电子照片将在48小时内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网报完成。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核的报考者,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系统将自动向其发送电子邮件,通知重新上传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系统开放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0月11日(根据报名人数的情况,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时间会略有调整,具体时间请以各现场确认点的公告为准)。省内高校报考者在进行网报时只能选择所报考的高校作为现场确认点。经省外高校所在地的省级学位管理部门和我办同意,在我省借考的省外高校报考者,只能选择在中南大学铁道学院和湘潭大学参加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的报考者现场确认须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和学员证(已毕业的携带毕业证,自考生带自考考籍证,无学员证的携带学校成教管理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缴纳考试报名费,联机采集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凡未进行网报者,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只完成网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
 
(三)报名和考试证件要求
参加我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的所有考生(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规定使用的有效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准考证下载
2015年10月24日-10月31日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准考证下载,考生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地点
省内高校考生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即为本人的考试地点;省外高校借考考生,只可选择在中南大学铁道学院或湘潭大学考点参加考试。所有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湘价费函﹝2004﹞32号)的规定,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全省统考报名考务费按每位考生100元收取,其中60元/人交省教育厅,40元/人留考点作为组织考试费用。请各考点于10月12日前上缴考生报名费。考点可直接使用银行卡到教育厅机关财务科刷卡缴费、开具票据。
 
三、考试大纲
自2014年起,我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已启用新版大纲,英语考试按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命题,大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拟在2016年1月上旬公布并同时下发至有关单位,考生可通过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或考点免费查询。从2005年开始,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不再发放《合格证书》,省学位办将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向有关单位下发考试成绩名册。
 
五、考点人员安排
考点主考必须由主管副校长担任,副主考可由教务处、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或成人教育处(院、部)负责人担任,考点指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报名及考务工作。请各考点于10月12日前将考点集体报名单(见附件3)及考试联系表(见附件4)一起上报省学位办。
 
六、违纪处理办法
有关考试纪律、考场管理和违纪行为处理,请各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各学校自行颁布的有关考风考纪规定执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
(一)各考点须提醒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果有误,及时修正。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二)省考务办公室设省学位办,电话/传真:0731-84715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