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大自考:细读考试规则 谨防无意违规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9-04-08
    携带了不准带入考场的物品参加考试,是自考生较常发生的一种无意违规情况。自考考试规则指出,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少考生有用手机看表的习惯,常随手把手机放在衣服兜里。但手机属于通信工具,严禁带入考场。考生可以提前准备手表代替手机。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也不能带进考场,考生不妨在考前就养成正确使用修改符号、不使用修改工具的良好习惯。
  参加考试要记住哪些物品不能带,也要带全必要的考试用具。参加自学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文具。有考生在考试开始后才发现忘记携带某种文具,一时心急自行向邻座考生借用,也属于考试违规。遇到此类情况,考生要举手示意监考人员,轻声寻求他们的帮助,而非自己处理。有的考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习惯使用蓝色字迹的笔。自考规定用黑色字迹的笔答题,考生不能用其他颜色的笔。据介绍,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均视为一类违规。因此考生不仅在考前要准备好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考试结束后如果剩余时间,也不要在试卷上涂画,要注意保持卷面整洁。
  此外,考生要注意按考场开考、结束信号答卷。拿到试卷后,考生要先检查试卷有无破损或印刷不清,等到开考信号发出后再动笔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答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