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申请要求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9-05-28
(一)考生需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s://zikao.hneao.cn/net/”进行申请,申请后持相关材料到本人考籍地现场审核。如不采用网上申请的考生也可以直接到考籍所在地自考机构(或主考学校)现场申请。
申请成功后由工作人员打印《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回执单》上的各项信息,须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没有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审核)。经确认签字后的信息,如仍存在错误将会影响如期毕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的通知》文件执行。自我鉴定日期填写2019年6月5日,思想品德鉴定日期填写2019年6月8日,县(市区)、助学机构(助学班)审查意见日期填写2019年6月10日,市州、主考学校(助学班)审核意见日期填写2019年6月15日。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己的专科毕业信息,打印并提交以下材料: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至2019年10月底)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项,不用验证,可以截图打印或直接打印网页)。对于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予受理申请。
以上内容在提交本科毕业申请时必须提供。如学信网信息和毕业申请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因材料不齐全导致毕业无法审核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具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时务必先向市州或主考学校自考机构申请多考籍号合并(包括外省转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毕业申请。
凡考籍个人信息不全、错误的考生,本次毕业申请将不予受理。考生需在更改信息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一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提出毕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