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生电子图像信息标准”(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规定,在毕业照片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如下不合格的情况:
1、未按要求上传证件照,如:上传艺术照、半身照、生活照等
2、非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3、上传照片有明显的美颜、修图、化妆(涂抹口红、描眉等)。
4、证件照为手机拍摄或修图,拍摄距离偏近(远),人面像比例偏大(小),非为正视照。
5、头发铺于肩膀前面,头发遮挡额头、眉毛、眼睛及双耳朵。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做如下建议:
1、严格按照考生个人空间里关于上传照片的要求说明上传附件及修改后的照片。
2、去专业照相馆按要求采集毕业照片,把要求给照相馆看,不要修图、美颜。
3、由于系统对浏览器有要求,建议使用IE11浏览器上传资料。
4、及时关注考生个人空间,发现照片被打回,请及时按要求重新上传照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731-88872080 宋老师、吴老师(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期间)
附件:上传照片要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