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大自考金融之《投资银行学》复习资料

来源:www.hnsfdxzk.org 发表时间:2015-04-28 10:37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办 点击: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上报名

 


1投资者资金汇聚成基金。
2该基金委托投资专家---基金管理人员投资运作。(1)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契约的方式建立信托协议,确立投资者出资(并享有收益、承担风险)、基金管理人受托负责理财、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资金三者之间的信托关系。(2)基金管理人员与基金托管人(主要是银行)通过托管协议确立双方的责权。
3基金管理人员经过专业理财,将投资收益分予投资者。
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必须由合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管理人必须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担任。基金投资人享受证券投资的收益,也承担亏损的风险。[

1.我国股票发行经常采取哪些定价方法
1、限量发售认购证的方式,
2、无限量发售认购的方式
3、储蓄存款挂钩的方式,
4、全额预缴款、上网竞价、上网定价等方式
5、市值配售方式

2.简述反购并的主要策略
帕克曼式防御. 股份回购. 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层收购. 财产锁定. 死亡换股
3.投资银行的风险类型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的价格、利率、汇率等因素的不利波动而使得投资银行某一头寸或组合发生损失或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包括贷款、掉期、期权及在结算过程中的交易对手违约带来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又称为变现能力风险,是指投资银行流动比率过低,其财务结构缺乏流动性,由于金融产品不能变现和头寸紧张,使投资银行无力偿还债务形成的风险。
(4)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引致财务损失的风险,包括因公司内部失控而产生的风险。
(5)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来自交易一方不能对另一方履行合约的可能性。引起法律风险,可能是因为合约根本无法执行,或是合约一方超越法律权限做出的行为。法律风险包括潜在的非法性以及对手无权签订合同的可能性。
(6)体系风险
从业务范围的角度:(1)发行承销风险 (2)经纪业务风险 (3)自营业务风险 (4)做市商业务风险

4.投资银行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分析的主要内容
 证券投资策略,债券交易的收益分析,债券的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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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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